解析法学视野下的环境权保护
-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日期:2009-5-25 19:55:02
第二、完善环境保护的各种制度
(1)、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我国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最早的法律规定见诸于197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后经改进,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颁布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3条则进一步从国家法律的高度肯定了这项制度。根据环境保护法和有关的法律法规,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制度,包括工业、交通、水利、农林、商业、卫生、文教、科研、旅游、市政等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基本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以及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较小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经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可以只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小型基本建设项目和限额以下的技术改造项目填报环境影响报告表,但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为该项目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判断建设项目“对环境有影响”的一般原则是:凡是属于中型以上的建设项目,对厂区以外地区的基本环境要素或特定环境保护区可能造成的污染和破坏,不通过环境影响评价不能判断影响程度的,都应编写环境影响报告书,其余的项目可以只填写环境影响报告表。
对于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我国最初要求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行,即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完成,项目的主要内容已经确定之后才进行。这样规定存在着两个问题,一是可行性研究完成之后做出的环境影响评价一旦未被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即被推翻,而一般大中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大多需要约一年的时间,从时间上和经济效益上都是不可取的;二是如果环境影响评价认为项目的某些内容需要进行实质性的改变,那么,可行性研究认为“可行”的项目在改变之后则很可能变成“不可行”的项目。所有这些,都使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可能变成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上的一种浪费。因此1986年的《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改进了这一作法,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
(2)“三同时”制度
其基本涵义是对环境有影响的一切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简称“三同时”制度。
(3)、环境标准与许可证制度
环境标准在我国的环境法体系中,是一项主要的技术基础,按照环境标准的性质和限制的对象,可分为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保护仪器设备标准以及有关的方法、标准样品和基础等标准。其中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是两类最重要的标准。地特点制定了一些地方环境标准。
(4)、经济刺激与限制制度
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方面,特别是资源综合利用方面,我国还制定和实施了一些经济鼓励政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的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对工业企业利用“三废”生产的产品,可以给予定期减税、免税照顾;对于企业综合利用产品的盈利,在投产三年内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可以留给企业继续用于“三废”治理;综合利用项目的折旧基金,全部留给企业,专项用于综合利用设施的更新改造;对微利和生产国家急需原料的综合利用项目,各专业银行应当积极给予贷款扶持,还贷期限可以适当延长,等等。
(5)、公众参与制度
在我国的宪法中,有一些关于公民参与国家管理的条款。这是在环境与资源保护中公众参与的宪法基础。在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中,也有一些关于公众参与的规定。如《环境保护法》第6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在其他环境法律法规中,也有一些类似的规定。
第三、完善法律责任制度
在我国的所有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中,都规定有破坏环境与资源的法律责任。与绝大多数国家的情况一样,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是我国环境法律责任的基本形式,并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民事和刑事处罚。在我国的有关法律中,环境法律责任一般包括警告、罚款、责令停止污染和破坏环境与资源的行为、限期治理、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行政处分,以及由《刑法》规定的有关刑事处罚。http://www.dxlww.net代写论文网
综上所述,我国的环境权保护面临的困难是现实的,在法律务实方面和理论方面有许多难题,笔者仅对此做初步研究以便以后继续深入研究。
参考文献
1、吕忠梅:《论环境权》,载于《法学研究》1995年第6期
2、李艳芳:《论环境权及其与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关系》
3、陈泉生:《环境法原理》,法律出版社,1997年12月版。
4、王明远:《相邻制度的调整与环境侵权的救济》,《法学研究》1999年第3期,第99页。
5、姜岩:《知识经济发展战略》北京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年.
6、李恒远:《环境法制读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2002年。
7、周珂:《我国生态环境法制建设建设分析》摘自《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0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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