片面共犯的理论与实践
-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0-3-7 0:29:50
- 规定的内容,可以看出,在他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行为人单方面帮助他人实施犯罪,刑法和司法解释有选择地按照共犯论处的办法来进行认定。这种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就是对片面共犯有限度的承认。刑法和司法解释虽然承认片面共犯,但是,并不是在所有犯罪中,行为人单方面帮助他人实施犯罪的,都是按照片面共犯论处的,在刑法和司法解释中,还有许多关于共同犯罪需要“合谋”、“同谋”、“串通”等双向、共同的犯罪故意,在这些共同犯罪中,就不存在片面共犯的情况。因此,我国刑法中的片面共犯是有其特定的存在条件和空间范围的,其范围的选择主要是考虑司法实践的需要,对那些危害性大、容易反复出现的片面共犯的情况以刑法或者司法解释的形式认定为共犯,从而为追究片面共犯提供了法律依据。另外,从刑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来看,片面共犯主要以片面帮助犯的形式存在,这也是学者的共识,而对于片面教唆犯和片面实行犯未做任何规定,由此可知,刑法和司法解释还不承认片面教唆犯和片面实行犯以共犯论处。而在学界,对于片面教唆犯和片面实行犯的认识也不统一,故而,刑法和司法解释也就未对其做规定。
四、片面共犯的立法完善从共同犯罪理论上看,我们可以将片面合意作为共同故意的最低标准,将单向意思联络解释为共同故意,从实质上贯彻了罪刑法定原则,从而开拓了共同犯罪的理论体系。但是,在《刑法典》中关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值得我们反思。《刑法典》第25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我国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片面共犯,但是也没有像共同过失犯罪那样被排除在共同犯罪范围之外。但是《刑法典》和司法解释又有许多将片面共犯以共犯论处的规定,由此可见,对于片面共犯这一客观现象,刑法总则没有明确的规定,但却在分则中有限度地加以承认,以及在司法解释中较多地予以承认。目前,立法、司法和理论界对片面共犯的认识还不能完全一致,但是,在承认片面共犯这一点上是一致的。我们研究片面共犯,不是要对共同犯罪理论进行根本性的否定,而只是对共犯理论进行部分修订,转变传统的共犯观念,树立新的共犯观念。结合刑法典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可知,刑法对片面共犯的大门并非紧闭,在片面共犯的理论日趋成熟和司法实践案例日渐丰富的情况下,适时地对共同犯罪的刑法规定加以完善,将片面共犯于《刑法典》总则中明确规定下来,是立法、司法和理论界共同的责任和努力的目标。代写代发论文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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