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高校内审比较
-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日期:2009-8-7 1:41:26
- 支的新收支管理模式,将所有来源的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预算内外资金统一核算,强化了会计监督。但是收支审计范围的扩大直接增加了审计的工作量,内审工作重点需要由过去的查错防弊和对内部控制制度进行评价的审计逐渐转变为“风险基础审计”。第三,内审部门的工作通常来自于学校组织部和财务副校长的行政安排,审计人员大多数时候没有选择被审计单位的权力,因而风险高领域不能被及时发现。第四,随着高校会计电算化的普及和应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更新、删除可以不遗留任何痕迹,会计人员舞弊行为不易被发现,审计人员的检查风险也随之增加。
4、高校内审缺乏统一的组织机构,学术研究开展的深度不足。高校内审仍缺乏专业性指导和研究,相关人才较为稀缺,一个全国性的、专业的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协会亟待酝酿,以从事高校内部审计工作的探讨、教育系统内审规定的修订、对在岗内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后续教育,规范高校内审人员的工作。近20年会计审计的理论已经相当成熟,但主要集中在对股份公司的研究。至于高校会计审计的研究工作则进展缓慢,论文数量和质量都处于偏低水平,缺乏理论的指导,内审工作自然很难应对教育系统内日益涌现的经济难题。
三、中美高校内审比较的启示
1、建立完善的高校治理结构。构架以法人财产权为基础的高校法人治理结构,可以视为当前我国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一种初步思路。一方面,依法将国家或其他投资者(举办者)对高校的财产终极所有权同高校自主办学的法人产权相分离,前者通过国家宏观管理和社会有效监督来实现;后者通过高校依法对法人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支配、处分权来体现。这既可巩固畅通的社会参与机制和筹资渠道,又密切高校、国家和社会经济的联系;另一方面,也促使高校依法在吸纳多方投资后形成独立的法人财产,成为国家或社会所有、高校自主经营和自求发展的独立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主体,在真正、完全意义上享有在国家政策引导、遵循教育规律下的独立办学自主权,并在此基础上构建新的法人治理结构。其次,重新审视董事会制,克服以往探索中的种种偏差,如舆论界要么将其视为筹资“手段”,要么无限泛化其功能定位。只有这样才能促使董事会制真正体现改革价值,发挥应有效用。
2、由“把关型审计”向“管理型审计”转变,发挥内审的管理职能。高校的内审工作不能仅局限于查账,应该充分利用熟悉学校规章制度及财务状况的优势充当一个“好参谋”。这应该体现在计划、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五个职能上。在现行的教育体制下,有了科学管理的框架,要让管理得到强化,得到有效实施和不断完善,就需要内审的支撑。在学校内部的各种职能部门中,内审地位超脱,最适合担任这一角色。这正是国际上管理界而不是审计界首先提出开展“管理审计”的原因所在。
3、加强高校内审工作的研究,建立高校内部审计协会(组织)。审计工作要做到“理论研究要先行”,一要为内审人员的交流提供一个平台,比如创建教育系统内审的专业杂志、举办学术交流的研讨会;二要培养内审工作的人才,包括多培养审计专业的应届毕业生,对在岗人员进行定期的后续教育等。建立专业的高校内部审计协会(组织)将更有利于以上工作的组织协调,发展国内高校内审机构的团体会员和相关研究爱好者的个人会员,共同致力于高校内审工作的研究、规范和监督内审人员的工作程序、为会员提供后续教育服务。
4、开展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内审部门的职责不仅仅是检查、监督财务部门或者有关经济责任人的问题,而是着眼于整个学校的全局目标。客观上,审计对象的复杂性增加了内审的风险性。审计人员应进一步提高风险意识,对学校内部各单位进行风险评估,建立风险等级评分制度,选择风险高的单位优先审计、重点审计。理论上,我国的独立审计准则是建立在内部控制基础良好的前提下的,也规定审计时采用制度基础审计,但是目前我国大部分审计机构都在使用账项基础审计方法。因此,审计结论普遍存在重大隐患。内审人员应着眼于风险基础的审计。风险基础审计体现的审计思路以项目的审计风险为质量控制依据,首先研究所从事的日常活动、学校的内部控制及其运行。然后,通过对有关数据、信息的分析和检查,由概括到具体、由表及里地认识财务报表披露的信息与学校实际状况的关系,确定会计准则的遵循状况。审计全过程所搜集到的证据、信息,构成审计意见的合理保证。这也是风险基础审计能有效降低审计风险的原因所在。风险基础审计主动发现和控制各项风险,可以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将风险降低到可接受的范围。因此,开展“风险基础审计”模式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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