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金融危机下我国房地产税收的思变
-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10-1-1 13:54:26
- 业税都改全额征收为差额征收的政策,这不仅符合营业税的立法精神和发展方向,同时也有利于繁荣房地产市场,增加房地产税收来源。
(3) 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
我国土地增值税是1993年底开征的,数十年来几乎流于形式,有名无实,所征收的税款屈指可数。鉴于房地产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已经体现在企业损益之中,而且计算土地增值税又类似于企业所得税的所得额,再行征收,就会导致重复征收。更重要的是,土地增值税征收手续烦锁,难以做到公平公正,再继续拖沓下去会影响税务机关的公信力。因此,在金融危机的大环境下,可以暂停征收土地增值税。
(4)大胆改革创新,构建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税收征管机制
不管经济形势如何变化,但我们要遵循“依法治税、强化征管”的执法理念,以改革创新的勇气,积极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税收征管机制,构建符合经济发展要求的征管新模式,拓宽税收职能作用的发挥方式。
参考文献:
[1]常莉.房地产税收改革对房地产业影响的效应研究[D].西北大学,2008
[2]蓝庆新.金融危机对我经济的影响及应对[J].中国国情国力,2008(4)
[3]杜雪军,吴次芳,黄忠华.我国房地产税与房价关系的实证研究[J].技术经济,2008
[4]陈金玉.我国房地产税制理论分析与改革研究[D].湖南大学,2008
[5]张文春.IMF反思税收政策与金融危机[N].中国财经报,2009-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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