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我国跨国公司的战略思考
-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日期:2010-6-24 21:30:05
- 偏离我国国情。当前,一要抓紧制定《对外投资法》,作为规范我国对外投资的基本法;二要加快制定对外投资的单项法规建设,包括《中国企业海外合资经营法》、《中国企业海外合作经营法》、《中国企业海外独资经营法》,以及配套法规如《海外投资保险法》、《海外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法》等;三是要主动参与国际条约和国际多边、双边协定。政府应主动加强与有关国家、地区签订多边或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的工作,建立与规范对海外投资的财政与税收支持体系,为我国企业对外投资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5.建立促进我国企业跨国经营的有效风险防范体系与运作系统
跨国生产经营活动比起在国内将要面对更多和更大的风险。我国企业跨国经营起步较晚,积累的经验不多,特别是在企业遇到经营风险时,易受到利益损害,因此,进行风险防范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第一要尽快建立对外投资保险制度;第二要建立我国企业对外投资风险预警与防范系统,它由两个子系统构成:一个是咨询系统,可以是半官方的松散型联合机构,由商务部、研究机构、中国银行海外机构、国家驻外使馆的商务参赞人员组成海外投资信息服务部,为海外投资企业提供各种信息咨询和项目论证服务;另一个是海外投资保障系统,以分散海外投资风险;第三建立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促进中心;第四建立中国企业境外投资中介服务中心,主要内容有:加快建立权威的自信评价机构,为中资企业进入国际资本市场提供融资便利;大力发展中介服务机构,尤其是要发展我国大的大型投资银行,重点开展与我国企业海外投资有关的业务,真正担负起为企业海外投资提供全方位、高质量服务的职责;扩大涉外律师队伍,提高为跨国投资的法律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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