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热钱的特点及防范
- 作者:admin 来源:互联网 日期:2009-12-20 1:41:42
- 2008年以来,国际上的热钱更多地涌向中国。根据央行资产负债表“国外资产”变动信息,2008年前7个月累计外汇资产增长3943亿美元,外汇占款折合美元显示的累计外汇流入为4041亿美元。央行日前公布的7月份资产负债表数据显示,当月“国外资产”增加3043亿元人民币,按当期汇率折合约446亿美元。6月份中国的外汇储备达到1.8088万亿美元,超过了7个发达国家的总和。
一、国际热钱的概念与基本特征
国际热钱又称国际游资。前者是英语hot money的直译,后者是对国际热钱特征的描述。对国际热钱的概念,国内外学术界似乎没有太大的分歧。然而,经笔者仔细研究发现,人们对国际热钱下的定义仍然有区别。《新帕尔格雷夫货币金融大词典》(2000,中文版)的定义是:“在固定汇率制度下,资金持有者或者出于对货币预期贬值(或升值)的投机心理,或者受国际利率差收益明显高于外汇风险的刺激,在国际间掀起大规模的短期资本流动,这类移动的短期资本通常被称为游资。”很显然,这里把国际热钱看成是固定汇率制度下的一种现象。
在Jagdish Handa的《货币经济学》(2000)一书中,定义是:“所谓热钱就是在国家之间流动的、对汇率的预期变化、利率的波动、或安全和可兑换性安排极为敏感的资金。”他又说:“不受约束的资本流动也带来风险,因为其中的大部分具有高度的流动性,且易受突然的逆转事件的影响———我们给这些资金中最具流动性的部分以一个名称:热钱。”这就从更大范围定义了热钱,而且强调了热钱的最重要的特征:高度流动性和高度敏感性。
The American Heritage出版的《英语词典》(第四版,2000)对热钱下的定义是:“热钱是其持有者迅速地从一种投资形式转换为另一种投资形式,以取得国际汇率变化的好处,或获得投资的短期高收益为目的的货币。”这一定义着重于热钱的运动也是一种投资。
我国国内,一般把热钱理解为以短线投资获利为目的的投机性资金。这一定义强调了热钱的投机性。国际上对“热钱”的定义虽有不一,但基本反映了其主要特点,即:
第一,高敏感性。这主要是基于国际热钱对一国或世界经济金融现状和趋势;对各个金融市场汇差、利差以及某国投机行业的盈利空间;对有关国家经济政策等高度敏感,并能迅速地做出反映。
第二,高收益性与高风险性。追求高收益是国际热钱在全球金融市场运动的最终目的。然而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因而它们所取得的是高风险利润。它们可能在这个市场赚钱而在另一个市场亏损,或在这个时期赚钱而在下一个时期亏损。
第三,高流动性与短期性。在敏感性的基础上,它们会迅速进入有钱可赚的地方,而迅速逃离风险加大的地方。因而它们表现出极大的短期性,甚至超短期性,即在一天或一周之内迅速进入或迅速退出。
第四,投资的虚拟性与投机性。我们说国际热钱是一种投资资金主要是指它们投资于全球的有价证券市场和货币市场,以便从证券和货币的每天、每小时、每分钟的价格波动中取得利润,也就是以钱生钱,因而它们的投资既不创造就业,也不提供服务,而具有极大的虚拟性和投机性。对国际热钱的投机性,人们看它的破坏作用多,而对它对金融市场的润滑作用少。如果金融市场没有风险爱好者,那么,风险厌恶者不可能转移风险。[1]
二、当前国际热钱流入我国的主要渠道
在我国对外来投机资本实施严格限制的情况下,热钱的流入采取了多样化、隐蔽的方式进行。近年来,随着监管力度的逐渐增强,热钱的输入手段也不断推陈出新,成为我国监管部门面临的一个巨大难题。
(一)以资本项目的名义流入
在我国逐步放松对资本项目的管制后,资本项目成为国际投机资本进入中国的一个重要载体。“热钱”通过资本项目输入的渠道主要为:一是利用国内某些地方政府实施的招商引资政策进行虚假投资,将无实体产业投资需求的资本投入投机利润较高的房地产、有价证券等领域。二是国内投资者通过在国外成立特殊目的的公司,在境外通过银行借款、出让公司股份、发行可转换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进行返程投资。三是一些国际金融机构、大型跨国公司通过从内部调拨资金或是短期国际借贷的方式,将国外转入的资金投入到高利润行业。这些转移手法的共同特点在于利用我国外汇管理机构的监管疏漏和企业的境内外的网络优势,变换资本的实际用途。
(二)通过贸易项目流入 http://www.dxlww.net 代写论文网
贸易项目是我国经常项目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监管难度巨大的一个环节。在我国现有的外贸公司当中,有相当大一部分掌握了各种逃避贸易监管的技巧,并将其运用到跨境资金的转移上来。主要表现为:一是通过与境外关联公司签订虚假贸易合同,向境内输入无实际成交货物的货款或预付款;二是通过高报出口产品价格,将超出货款的部分用于国内投机活动。这些渠道的特点在于:利用外贸监管部门(主要是海关)在贸易合同审核以及商品估价当中的信息不对称,获得莫须有高额货款,成功的机率较高。[2]
(三)通过个人项目流入
一是通过个人贸易项目进行资金转入。个人贸易活动分散、收汇金额小,其国际收支申报的真实性难以鉴别,因而成为了“热钱”流入的又一便利途径。二是通过个人贸易佣金形式流入。贸易佣金是个人通过贸易中介获得的合法收入,外汇管理机构管理难度较大。需要与投机资本输入的单位或个人先签订虚假佣金合同,然后通过离岸账户向国内个人账户汇款的方式,巧妙地躲避外汇监管。三是通过职工报酬、赡家费用等名目汇款回国。此类资金转移虽资金总额相对小,但若以分散、高频率的方式进行,也可对国内市场形成一定的冲击。通过个人项目流入的资金的主要特点是:数量繁多,资金的来源及真实性调查难度大、成本高,且缺少相关法律法规的制约。
(四)通过企业的非贸易收入流入
非贸易收入,目前主要指的是企业从事跨境服务所获取的劳务费用,例如运输、旅游、通讯、建筑、金融、广告、法律服务等项目的收入。企业非贸易收入的主要特点是名目繁多、真实性难以核实,也成为企业向境内转移投机资本的途径之一。
(五)通过地下钱庄进入
地下钱庄到目前尚无明确定义,但其操作手法趋同。即通过在境内和境外分别设立拥有一定资金数额的分支机构,以在地下钱庄的国外分支机构付款、国内分支机构取款的方式进行资金转移,反之亦然。这种资金转移方式主要以地下钱庄的信用和资金额为保证,在2002年前我国资本大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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