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发行监管的经济学与法学分析
-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日期:2008-6-1 13:52:03
综上所述,对证券发行市场上“市场失灵”现象的分析,在信息完全的前提下,证券发行市场上的竞争是接近完全竞争的,监管部门人为的干预发行价格只会破坏市场竞争机制;信息不完全即发行人与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是普遍存在的,需要政府介入监管进行强制性信息披露;发行市场上存在的“外部性”现象本质上也是源于信息不充分,可以通过政府对信息披露的监管来消除。由于证券发行市场上市场失灵的存在,政府监管是非常有必要的, 而且监管的核心应该集中在对信息披露的监管上,其他不必要的干预行为只会影响市场机制本身的运行效率。
三、从法学视角看证券发行监管的必要性
(一)法理分析。证券是一定权利的凭证,证券市场是权利让渡的市场。由于证券市场的复杂性,权利在市场中的分配不总是有利于社会效率。比如证券发行市场是一个典型的信息不对称的市场,其完整的信息传递过程分为信息披露、信息传递、信息解读和信息反馈4个阶段,在各个不同阶段,均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发行人有美化其业绩的主观倾向,致使信息披露存在一定程度的失真;中介机构的不尽职和市场技术条件的限制造成信息传递的漏损和扭曲;投资者受专业知识的局限而不能正确解读信息;在制度及技术条件的制约下,投资者解读的信息不能真实、迅速反馈给市场,因此发行者、中介机构及投资者之间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信息是决定股价的基础,股价又是发行市场资源配置的信号,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扭曲了股票的价格,从而导致了证券发行市场资源配置的低效率。因此,从法理角度而言需要通过证券发行监管消除引起发行市场信息不对称的因素,充分保障投资者权益、保障信息公开、保障交易公平,提高市场的信息有效性和价格有效性,进而提高发行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有学者进一步指出,证券法律的效率是一种制度效率。它包含两个层面:其一是证券法律的规范效率,亦即法律作用机制的效率。代写职称论文在证券法律中多为强制性规范,任意性规范相对较少,法律的强弱取决于法律的归责。其二证券法律的制度效率。证券法律提供一个规范的市场,企业能否融资成功由市场决定。充分、流动性好的市场,资金流向业绩好、回报高的企业,资金对资本的选择是公平的。证券法律还为资本等要素的重组如收购兼并等提供公平的机会。[3]
(二)制度学分析。芝加哥大学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奖者、当代法和经济学家(也有的称制度经济学)科斯认运用交易费用概念分析了两种情况:一是假定交易无费用,不管法律、法规把权利分配给谁,最终结果与规则无关,则规则的任务是确定权利的含义,以便提供市场交易的可能,并保证经济个体的自由以实现自愿交换,从而维护交易的安全。这种理想状态事实上是不存在。二是交易成本为正,交易成本包括发现精确的市场信息如交易对象和价格的费用、讨价还价的费用、合同制定和履行的成本、交易发生纠纷和解决纠纷的费用等,则法律、法规对合法权利的界定就暗含了机会成本,就会影响到经济效率,法律、规则的选择应尽可能使交易成本最低、效益最大。换句话说,科斯认为,在零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资源配置不受法律、规则的影响;在正交易费用的情况下,法律、规则在决定资源如何利用方面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
科斯理论无疑表明,在经济活动中交易成本是实施监管必须加以考虑的,而且对不同的市场要应用不同的调整方式。在零交易成本的市场中,仅需要民法调整,不必采取其它措施;在正交易成本的市场中,政府要实施其他监管措施,如行政手段和专门立法。证券市场是一个正交易成本的市场。证券发行市场的筹资者和投资者需要努力发现贴现价格、获得精确的市场信息,筹资者需要支付改制、上市辅导、上市交易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评估机构、承销机构等中介的费用,投资者需要交纳交易佣金、印花税、交易税(我国尚未征改)、信用交易费等费用。应用科斯理论,证券发行市场不仅需要一般的民法调整,而且需要实施行政手段和证券法律加以监管。当然,研究的重点应是如何进行法律制度和行政制度的安排,实现证券发行市场效率,降低交易成本。
[参考文献]
[1]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M].华夏出版社,1999,I6版.
[2]钟付和.证券法公平与效率及其均衡与整合[J].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劳动法,2001,(3).
[3]盛洪.制度理论专题,又读科斯[MD].“公法评论”网站,2002-3-20.
[4]张乃根.经济学分析法学[M].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5.
[5]Gibson H.&E.Tsakalotos,1994:“The Scope and Limits of Financial Liberalization in Developing Countries:a Critical Survey”,Journal of Developing Studies,Vol.
[6]R.A Posner:Economics Analysis Of Lam.
[7]R.A Posner:Economics Of Justice,HarvardUniversity Press,1983.
注释:
[1]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6版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223页
[2]保罗.萨缪尔森,威廉.诺德豪斯,《经济学》第16版华夏出版社1999年版第223页
[3]《证券法公平与效率及其均衡与整合》,钟付和,人大复印资料《经济法、劳动法》,2001年第3期,P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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