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众化”讨论与中国新文学的自觉*
-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日期:2008-5-10 15:15:49
即使有的讨论者提出有意义的见解,也往往被遮蔽和忽略,难以进入讨论的中心。比如茅盾曾提出非常切实的要求:“此时切要之务,应该是研究旧形式究竟可以被利用到如何程度,应该是研究并实验如何翻旧出新,应该是站在赞成的立场上来批评那些试验的成绩……”③但没有得到响应。同样,老舍作为实践传统文学形式最多的新文学作家,对这一创作有着深刻的教训和体会,他曾这样表达过自己最终选择放弃通俗文学的决定:“我就根本怀疑了民族形式这一口号。民族形式,据说是要以民族文艺固有的风格道出革命的精神,是啊,我何尝没这样办呢。可是,我并没得到好处!”④这是对40年代文学简单回归传统形式的有力警醒,但他的话并未引人注意,原因是“民族形式”正成为一时大势,作家只是纷纷追随,却没有逆时代而行,作独立思考的勇气。
四
“大众化”讨论虽然发生在半个多世纪以前,但它所涉及的问题却一直留存在新文学发展中,在新文学此后的历史上曾引发过多次争论。如讨论后不久毛泽东发表的《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就是对“大众化”问题的政治化阐述。50年代的“新民歌运动”, 80年代的“新写实小说”,包括长期以来对赵树理评价上的矛盾,都直接关系到“大众化”讨论的接受问题。80年代的“寻根文学”、“先锋文学”思潮,以及世纪末郑敏等人对五四新诗传统的反思,于坚等提出“口语化诗歌”,以及李锐等提倡“汉语写作”、“方言写作”等,都与“大众化”讨论中涉及的民族形式问题密切相关。这意味着新文学的“大众化”问题始终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如何发展新文学,建立起真正独立成熟的中国新文学,依然是一个严峻的课题。
首先,民族性应该作为新文学发展的基本特征。
民族性应该包括两个方面的内涵。其一是现实性。民族性并不是单纯而虚幻地存在于历史典籍和民间传说,代写留学生论文 它更主要是活生生地存在于现实大众的日常生活中,因此,文学要体现出民族性特征,首先要进入现实生活,对民族大众的生活和精神世界作深入细致的表现,在鲜活的民族生活再现中显现出民族性内涵①。民族性的另一层内涵是民族精神,包括思维方式、审美习惯等精神层面的特征。正如斯宾格勒说过的:“每一种文化都有其特有的一种爱———我们可随意地称之为天上的或形而上的———这一文化可以根据这种爱来沉思、理解、并将神性纳入自身,可是这种爱对于其他一切文化来说却是无法接近和毫无意义的。”②任何成熟民族的文化都有独特的精神特征和内涵,这些独特处是民族文化生存的基础,也是其意义和价值之所在。文学作为民族文化重要的传承者和表现者,需要在精神层面进入本土文化,才能获得不断的生存和发展基础。
正是在这一前提下,我认为,一方面,新文学应该在精神上与传统文化保持深在的联系。在这方面艾略特的话很有启发意义:“传统是具有广泛得多的意义的东西。它不是继承得到的,你如要得到它,必须用很大的劳力。第一,它含有历史的意识……就是这个意识使一个作家成为传统性的,同时也就是这个意识使一个作家最敏锐地意识到自己在时间中的地位,自己和当代的关系。”③与传统文化尤其是民族审美文化保持密切的精神联系,建构自己具有民族独特气质的本土文化精神和审美特点,是新文学内在文学精神的重要核心。另一方面,将文学之根扎在现实文化生活中,从生活中寻找和挖掘潜藏的民族文化精神,是新文学重要的发展路向。比如文学语言。惠特曼曾说过:“要记住,语言不是博学之士或字典编者的抽象构造,而是起于工作、需要、关系、欢乐、深情、趣味,历经世世代代的人类,它具有宽而低的基础,靠近地面。它的最后决定者是大众,是最接近具体生活,和真正的陆地与海洋关系最密切的人们。”④这是很有道理的,一个民族文学的语言必须建立在大众口语的基础上,失去了这一点就失去了大众,失去了文学最普泛和最基本的基础。
当然,对文学民族性的强调不是封闭保守,固守传统文学形式,不求创新与发展,而是应该充分借鉴外来文学的优长,丰富和扩展自身。针对这一问题,我以为应该处理好两个关系。一是文化精神与文学形式的关系。坚持传统的、民族的文化(包括审美)精神,但不必拘泥于具体文学形式、艺术方法的固守,在艺术表现上完全可以比传统文学更丰富,可以对传统文学的形式和技巧进行大胆扬弃,对外来文学形式作积极的借取;二是生活与思想的关系。文学应该反映本土大众的文化和生活,但不必要将思想停留在文化和生活本身,而是应该灌注以现代精神和现代思想,作家应该站在比传统更高的精神角度来映照和审视生活。比如文学语言,就不能只停留在口语基础上,它要立足于比大众口语更高的角度,传达出更深的精神意蕴,并承担着改变提纯、净化大众口语的责任。文学语言只是一个例子,其他形式领域也是同样的道理。具体到当前文学,我以为,颇受人们关注的“民间写作”就存在着这方面的缺陷。过于强调“民间性”而缺乏现代的理性精神,势必造成对民族性特征的外在化理解,却失去了真正的民族血脉和精髓。
其次,应该科学地处理与大众的关系问题。
文学必须与现实相联系,必须关注大众的接受问题。这一方面与文学本身的特点有关。正姚斯所说:“这种文学的社会功能,只有在读者进入他的生活实践的期待视野,形成他对世界的理解,并因之也对其社会行为有所影响、从中获得文学体验的时候,才真正有可能实现自身。”①接受是文学活动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文学接受的过程也就是文学自我完善和成熟的过程。另一方面,新文学的“接受”问题不是简单吸引读者的问题,而是涉及新文学发展前景和意义的问题。新文学的现代思想传播必须通过接受才能得以实现,新文学要真正走向自立和民族化,必须完成接受方面的任务(我们不能想象没有广泛读者大众的文学是真正民族化的文学)。这一点,在当下的文学环境中也许尤为重要。因为当前文学正在走向边缘化,在社会中的影响力也越来越低,它需要充分考虑大众的接受问题,扩展文学在社会中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但是,重视接受问题绝不是放弃自己、趋附读者。如何在关注接受的同时保持自己思想的主导性,如何在主体精神和读者大众之间寻找适当的平衡,是一项非常艰巨而长期的任务。我以为应该充分认识两方面的问题。一方面是对大众的生活进行积极的关注,并给以真正的了解和热爱。孙犁曾经这样谈到赵树理的成功:“创作的真正通俗化,真正为劳苦大众所喜见乐闻,并不取决于文字形式上。如果只是那样,这一问题,早已解决了。也不单单取决于文学的题材。如果只是写什么的问题,那也很早就解决了。它也不取决于对文学意识的见解,所学习的资料。在当时有见识,有修养的人才多得很,但并没有出现赵树理型的小说。这一作家的陡然升起,是应大时代的需要产生的。是应运而生,时势造英雄。”②确实,赵树理在大众接受中取得成功,与他对农民的热爱、对农民利益的深切关注有直接关系。作家的思想不应该等同于大众的思想(这事实上也不可能真正做到),他要比大众站得更高更远,但在精神上作家应关注大众,了解大众,热爱大众,在这一基础上去书写,就可以将大众真正感兴趣的东西,与他们的生活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东西写出来,才会赢得大众的认可和接受。只有对这一点有深刻的体悟,作家才有望获得大众的认可,新文学也才可能实现大众接受的成功。80年代路遥的《人生》和《平凡的世界》, 90年代张承志的《心灵史》的成功,都与作家情感和心灵的投入有关, 20世纪初作家莫言也表达了类似的思想,他拒绝“为农民写作”的立场,而选择“作为农民写作”③,尽管实际创作要比口号更为复杂,但也体现了一种接受上的自觉。
另一方面,不能屈就大众的接受水平,而是在考虑这一水平的前提下,引导大众提高和改变接受习惯和接受能力,使文学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和大众。这里我想就人们谈得很多的“普及与提高”问题作一反思。我以为将这一概念运用在文学上不太合适,大众的文化水平确实亟待提高,文化宣传方式上也可以采取必要的普及,但文学主要不能作为一种文化普及的工具,不能将文学等同于大众教育,否则就很容易将文学沦为民众思想和审美习惯的附庸,丧失文学的思想主体性。文学始终应该站在大众接受能力的前面,以引导、启迪的姿态促进大众的提高,以文学引领民族文化的提高和发展,而不应该相反。事实上,即使是真的屈就于大众的接受水平和审美趣味,也不一定就真能获得大众的欢迎。以赵树理为例,很多人认为赵树理之所以为大众认可,是因为他的文学通俗易懂,能够为农民看懂,其实事情并不如此简单,赵树理的作品尽管通俗,但也并不能完全为农民所接受,农民了解他的作品,还往往需要通过戏剧改编等方式,需要乡村知识分子的媒介:“过去我写的小说都是农村题材,尽量写得通俗易懂,本意是让农民看的,可是我作了个调查,全国真正喜欢看我的小说的,主要是中学生和中小学教员,真正的农民并不多。这使我大失所望。”①可以说,赵树理的成功,最主要的原因不是对大众的屈就,而是因为他的文学内容和创作态度,是因为农民感到赵树理理解他们、关注他们,写出了他们的现实生活状貌和精神欲求。
再次,应该提倡作家的责任感和理想精神。
从表面上看,“大众化”讨论并没有明确提及作家责任感的问题,但实际上它们有着深刻的关联。正是因为作家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参与现实的精神,才会不满足于新文学的现实,从而萌生出“大众化”的愿望和要求,其大众化的文学诉求也蕴涵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意图。而且,这种责任感和现实精神并不一定会对艺术性构成伤害,而是完全有可能达到和谐一致。事实上,“大众化”讨论的许多思想和创作实绩也达到了较高的艺术水准,更产生了强烈的现实影响。尤其是抗战时期,那些生动自然、具有强烈爱国主义精神的文学作品对促进全民抗战、振奋民族精神起到了重要作用,也使新文学进一步普及到大众生活中。在这个意义上,“大众化”讨论尽管存在着许多观点的偏颇,但它应该赢得足够的尊重和更高的文学史地位。文学是社会文化的一部分,它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存在,也就应该承担必要的义务和责任。写出生活的真实,倡导正义和光明,抨击黑暗和不公,表现人类健康向上的情感和道德生活,是文学的天然使命,也是作家道义之所在。今天的中国文学正在向多元化发展,表达社会冲击下个人的遭遇和感受是必要的,但是,将文学完全归结为“个人化”,拒绝文学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甚至将文学作为迎合物质文化、宣泄个人欲望的工具和手段,则是对文学本质的偏离,也是对新文学历史的背弃。在这一社会变化迅速、文化纷杂的时代,文学和作家应该承担起更多的责任,保持和树立起知识者更高的形象,为时代的文化建设做出努力。
文学的责任感往往是与理想主义联在一起的。人类社会发展的方向是走出愚昧和黑暗,走向希望和光明,文学应该充分关注人类的未来发展,以积极的参与精神对待生活。人文精神、理想主义精神,以及崇高的美学精神,是文学应该遵循和推崇的基本内容。“大众化”讨论时代所张扬的英雄主义和爱国主义曾经激励了整个民族,也焕发出了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精神,在今天,如何将个人主义与集体精神结合起来,如何将私人情感和大众道德相和谐,建设充满务实色彩的现代理想主义文化,走出单纯消费和物质文化的阴影,是值得所有文学工作者思考的课题。
新文学在近一个世纪的历史中始终受到“大众化”问题的困惑,进入20世纪90年代市场经济以后,随着文化开放、传媒方式和读者市场等方面产生的巨大变化,尤其是经济全球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文学的“大众化”问题又有了新的变异,对它的思考和探索将是新文学发展的创新之点,也是它的未竟之路。代写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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