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斌理学思想研究
-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日期:2009-1-30 17:30:41
二、注重挖掘理学中“力行”与“践履”的务实精神
兼综程朱陆王、不重学术论辩、注重“力行”和“践履”的工夫,这是汤斌理学思想的几个方面。其中,注重“力行”和“践履”的工夫是其理学思想的核心内容,其他两点认识都是在这个认识基础上展开的。
汤斌“兼综程朱陆王”的观点就来源于注重“力行”的思想。他用“行”与“实”的观点解释“圣人之道”,认为“圣人之道”来自实实在在的日用伦常,也需要实实在在地加以体验,“实”和“行”就是此道的根本所在。他说:
由孔、颜、曾、孟,而证诸尧、舜、汤、文,得其所以同者,返而求之人伦日用之间,实实省察克治,实实体验扩充,使此心浑然天理,而返诸纯粹。
“行”与“实”既然是孔孟之真,也是孔孟之道中包括程朱与陆王在内各派的共同宗旨,只要“实心”体会,都会“殊途同归”,达到“至圣”的境界。他说:
学者先识孔孟之真,身体而力行之,久之徐有见焉,未尝不殊途同归。
他同样用“行”与“实”的观点看待学术流弊,认为“圣人之道”衰颓的原因很多,但根本之因是人们忽视了“躬行实践”,背离了“行”与“实”,堕入了空虚的泥潭。他批评道:
吾道衰颓,总由躬行实践者少,利欲之根难断,巧伪之术易工。苟非察识本体,扩而充之,终日终身,绵绵密密,曾无渗漏,何由对天质人,不愧不怍?
他对于学界一些人只知标榜门户、热衷于学术争辩的现象表示反感,认为此风只会助长人们好胜浮躁、“诋毁先儒”的坏风气,无助于教人踏实地“躬行实践”、体悟“圣道”。他在致黄宗羲的信中阐明了这一观点:
窃以学者要在力行。今之讲学者只是说闲话耳,诋毁先儒,争长竞短,原未见先儒真面目。学者不从日用伦常躬行实践,体验天命流行,何由上达天德?何由与千古圣贤默相契会?如此即推,奉先儒与诋毁先儒,皆无当也。
他同样把注重“行”与“实”、反对讲门户争端的思想贯彻于对学生的教育中,以“务实”的精神感染弟子们,强调治学不在辨门户是非,而在于“实心”体验、异中求同。他尝对门人沈佳、窦克勤等人说:
学者读书,不务身体力行,专为先儒辨异同,亦是玩物丧志。先儒之言,都是自己用工夫体认过来,无一句不是实话。总之,源头澄澈,随时立教,不妨互异。正当反求诸身,识其所以同者,勿向话头讨分晓始得。
他在抚吴时闻知有当事者登坛讲学,便告诫其门生勿蹈此习。说:
学当躬行实践,不在乎讲。讲则必有异同,有异同便是门户争端。当初,孙夏峰先生为一代大儒,未曾应聘开讲,不过于一室中二三同志从容问答而已。若必登坛,南面聚众而谈,何异禅门家数。
他以程子和王阳明为榜样教育学生,认为他们的学问都来自于自身“体悟”,下了“力行”的工夫。他说:
程子之学在主敬,此自己得力处,原有存养工夫在内,故其言曰“存养是主人,省察是奴仆”,非若世人把持装缀之谓也。阳明致良知乃是就平日得力握要处举以示人,即诚正工夫亦在内,亦非世人重知遗行之说也。
他尤其强调王阳明“良知”说的“实用”价值。他曾与顾炎武探讨过这个问题:
阳明良知,实从万死一生得此,把柄当时,确有实用。今人不求所以致之之方,而虚作一番光景玩弄,故流弊无穷。某妄谓今日无真紫阳,亦未必有真阳明也。
意思是如果不重“实”与“行”,即“不求所以致之之方”,将导致既学不到程朱,又学不到陆王的后果。因此,他不仅主张“实”与“行”,还主张要有“当下做”和能吃苦的精神,这才能把“实”与“行”贯彻到底。他说:
为学工夫只在当下做。如今日为宰相,便有
宰相当下该做底,推之他事皆然。又说:
诸生能吃苦否?吃得苦无事做不来。死于安乐,生于忧患,刻刻当存此念。
至于“行”的范围,汤斌认为不仅包括个人修养上的道德践履,而且包括履行“治国平天下”等社会职责。做到前者的关键是能够切实“体察本心”、克己无欲。他说:
圣学入门,先要克己,归宿只是无我。盖自私自利之心是立人达人之障,此便是舜跖关头,生死歧路。
人能随事体察,勿亏此心本体,无为其所不为,无欲其所不欲,着便是尽心复性的真实工夫,故格物是要紧事。
后者是指履行社会职责、“致君泽民”要实心任事、尽心尽力。他说:
官无论尊卑,各有当尽之职。为一官即尽一职,便是天地为万物育的气象。……一心扶持名教,便无不尽职之虑。
汤斌不仅如是说,而且也如是做。他以圣贤标准自律,严于律己,虽然多年浮沉于宦海,但始终清廉为政,不谋私利,以至身后无钱入殓,不得不靠同僚解囊襄助。“睢州汤公之抚吴,不名一钱,及为尚书,殁无以殓,公亟出囊中金助之。”他的个人道德修养在当时可谓难能可贵。他在任上能够勤政亲民,体恤民瘼,实心任事,兴利除弊,深得黎民百姓的爱戴。他不仅实心办民事,而且还严肃吏治,以苏民困。他愤怒揭露贪官污吏的剥民劣迹,谴责说:
今日民穷财尽,正供尚难完纳,乃有司贪墨成风,额赋之外增加火耗,以充私囊。且任凭总书飞洒诡冒,干没渔猎。甚至里老骗收花户重纳,比限不分多寡,一体鞭扑。豪猾竟不到官,专责下户。或死丁荒地,逼见在摊包;或诡隐田粮,致甲中受累。嗟嗟!小民灰烬之余,肋力有几,何堪如此剥削乎?
为澄清吏治、减少扰民,他曾制订《约法四条》约束不法官员的行为,警告属下:“如有犯者,官员定行申参,蠹役按赃究遣。”
三、结语
汤斌是清代政界学坛众多人物中的出类拔萃者,在政绩与学业两个方面都取得了突出成就,因而受到朝廷与官民的高度评价。康熙帝赞赏说:“朕观汤斌颇有实行。”同僚美言说:“汤斌才学优长,立志坚介。”他死后,清廷予谥“文正”,又准从祀文庙,称赞他“正色立朝,始终一节,所学主于坚苦自持,事事讲求实用。著书立说,深醇笃实,中正平和,洵能昌明正学,远契心传”。民间也广泛流传着关于他广施惠政的各种美谈。《清朝野史大观》作者在罗列了大量关于汤斌惠政传说之后不无感慨地说:“近时颇有人诋文正诸人为伪学者。使士大夫人人能如汤之洁己奉公,又何至天下事不可收拾?”http://www.dxlww.net代写论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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