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析“和谐”与“斗争”哲学
-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日期:2009-5-15 3:28:27
什么叫“阶级斗争”?在马克思之前已有学者,提出过“阶级斗争的观点”。往往指不同利害群体之间的矛盾激化与冲突。阶级斗争的存在不仅同生产发展的一定历史阶段的经济状况相联系,更多的是同政治发展状况(制度、政策、法律)相联系.。例如,中国历史上秦始皇与许多王朝末年的暴政与政治腐败,激起全国大规模农民起义.。另一方面,一些开明王朝,实行改革与仁政,人民安居乐业,各阶级、阶层相安无事,经济良好发展,社会和谐;甚至也会出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所谓太平盛世,这时阶级差别与矛盾大为缓和。滥用“阶级与阶级斗争”的观点,人为扩大阶级斗争,只能导致社会混乱,不利于社会发展繁荣。历史上发生过无数次阶级斗争,但不一定都推动历史前进,大多数是改朝换代。
事实证明,真正推动人类社会进步发展的主要因素有以下方面:
新材料(如青铜器、铁器、合成材料)、新工具(蒸汽机、机床、飞机、轮船)、新发明(电灯、电话、电报、电视)、新发现(天文、地理、考古)、新理论(数学、物理、化学)、新思维(科学管理、自由、民主、人权),特别是新制度(民主与法治)。
2、“阶级斗争”未必导致“无产阶级专政”,但必将导致民主与法治
以中国历史看,阶级斗争往往是农民起义,大多导致改朝换代,新王朝的更迭.。例如,秦朝末年,天下大乱,出身卑微的市井混混的刘邦,可谓是流氓无产者,率领农民起义军,胜利后建立了汉王朝,当上开国皇帝。元朝末年,朱元璋当过和尚,也可谓无产者,率领农民起义军,胜利后建立了大明王朝。清朝末年,农村教师洪秀全率领农民起义建立的太平天国,仍然没有摆脱王权专制的阴影,大封诸王,封建等级制度,直到发生争权夺利的流血事件:洪扬事变(天王洪秀全与东王扬秀清的权力冲突与夺权,而产生的两派屠杀)。
从欧美历史看,17世纪以来,英国、美国、法国等西方国家的人民革命和工人运动,建立的是民主法治的共和国,并逐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成为福利社会;使广大人民与工人阶级自由解放和生活富裕。代表世界进步的历史方向,为广大人民所欢迎与向往。
发达国家的实践证明: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可以通过民主与法治的道路获得自由与解放,并彻底摆脱贫困。例如,1886年美国芝加哥工人大罢工,争取8小时工作制,并取得胜利,成为全世界的法定工作制度。最近,英国《金融时报》:美国劳动者联合,通过法庭迫使雇主为全部劳动时间支付工资。美国最高法院也裁定,雇员从更衣室走到工作区的时间,应该算“上班”。
前苏联十月革命后,虽然建立“无产阶级专政”,但是很快演变为斯大林的个人独裁,在农业集体化中强迫命令。1936年“肃反”扩大化的运动中,又杀害了大批无辜人民与党员高级干部。在经济建设中畸形发展与低效率,无产阶级与广大人民生活与劳动条件长期不能改善。最终人民抛弃了落后理论与制度,导致苏联制度的彻底解体与东欧的转制。这些都给人类社会提供了宝贵的经验教训。两种制度,两种社会效果,形成鲜明的对比。
上述事实说明,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民主法治。例如欧美民主发达国家,这是最好的发展趋势。历史发展过程是复杂的,由于一些野心家强人的干扰,或背叛革命时的民主诺言,可能出现各种形式的专政。例如,前德国的希特勒纳粹(国家社会主义)政权,伊拉克的萨达姆政权等。但是,不会长久;最终一定会走向民主与法治。这是历史的必然规律。
3、企图用“专政”手段去消灭社会阶级与差别,实践证明是失败的主观臆断
“专政”的定义是什么?应该有一科学的界定。有人解释说,“无产阶级专政就是镇压资产阶级的反抗。”实际上,往往超过这个界限,而成为打击报复和争权夺利的个人工具。根据历史与实际社会行为来看,“专政”就是非民主非理性的独裁专制行为,往往不受法律、道德与舆论的约束,并伴随强制与暴力。“专制”伴随着“特权”,只能扩大社会差别,或人为制造更大的差别,必然导致腐败与失误。因此,社会实践效果很不好。
中国历史上2000多年前,早有记载与谴责,许多权贵与王朝的专政,必然导致特权、腐败;经济危机,民不聊生;农民起义,劫富济贫;王朝崩溃,改朝换代。http://www.dxlww.net代写论文网
按马克思的“消灭私有制”(《共产党宣言》,1848年),与“消灭社会阶级与差别”的主张。中国1956年用合营方式,改造私有工商业;1958年人民公社化运动,改造个体农民,所谓“一大二公”;以及1966-1967“文化大革命”。众所周知,社会效果都不好:由于1958年的公社化与大跃进,导致1959-1962年发生全国大饥荒。这期间的《中国人口统计年鉴》中,人口数量明显减少与停滞;1966-1976年“文革”全国大混乱,使经济、文化、教育滑到崩溃的边沿。全国人民为此付出巨大牺牲和代价。
马克思发表《共产党宣言》时,是位30岁的青年学者,恩格斯28岁。众所周知,20-30多岁的年青人知识与阅历有限,往往看问题偏激,主张极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但是,“消灭私有制”、“消灭资本主义”等口号,缺乏严谨的科学论证。“消灭私有制”等于剥夺个人财产,有违人类社会长期以来形成的公认的传统道德、法律和常理。人们没有财产,就难以生活。社会也不会养活你(除少数发达国家外)。实践证明根本做不到,只能引起世界大乱;无产阶级与人民,为此也付出巨大牺牲和代价。如上所述,前苏联、东欧及其他类似国家都是不成功的。劫富济贫的“专政”只能造成普遍贫困与饥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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