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孟子“四端”说的形成及理论意义
- 作者:admin 来源:网络 日期:2009-5-15 3:33:05
这场辩论可能与上面的辩论时间相差不久。公都子受老师孟子的影响,主张“义内”说,故孟季子提出疑问,让他解释什么是“义内”。公都子认为恭敬是从我内心发出的,所以说是内在的。而孟季子则以平时从内心恭敬自己的兄弟,而在一块饮酒时却要先给同乡年长的人斟酒为例,说明“义”并不都是从内心发出来的,有时也可以是由外在原因决定的,故说是“义外”的。对于孟季子的质问,公都子无法回答,只好向孟子请教。孟子的回答是,先向年长的乡人敬酒,是因为乡人处在受恭敬的地位,“在位故也,”这就象本来是先恭敬叔父,后恭敬弟弟,但当弟弟作为受祭的尸主时,则需先恭敬弟弟一样。猛一看孟子的陈述,很难搞清他是在论证“义内”还是在论证“义外”,因为“在位故也”不正说明义是外在的吗?孟子这样回答,可能是为了解释孟季子“所敬在此,所长在彼”的疑问,但这实际上已在其前提中承认了义是外在的。对于孟季子来说,他当然不只是想要知道为什么会“所敬在此,所长在彼”,而是想要知道如何能从“义内”说明“所敬在此,所长在彼”,孟子的这个回答显然难以让人满意,且有帮忙的嫌疑,所以在听了公都子的转述后,孟季子马上表示“果在外,非在内也”,认为孟子实际论证了自己的观点。对此,公都子只好重弹“饮食亦在外乎”的老调,而我们前面已经说明,这本身就是缺乏说服力的。http://www.dxlww.net代写论文网
以上分析可知,在与告子辩论时,孟子尚不能对其作出有力的反驳。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奇怪,因为告子的“义外”说本身就是建立在儒家的“亲亲”原则之上的,而这一原则是孟子自己也承认的,只不过告子以一种特殊的方式把“亲亲”原则中所蕴含的内在矛盾凸现出来,由此引起孟子的注意,并试图从理论上予以说明。但这一过程是逐步完成的,在与告子辩论时,孟子的“四端”说尚未形成,故他在辩论中时有类推不当、偷换命题的错误。后来随着“四端”说的形成,他才以“羞恶”、“辞让”等不同于宗法血缘亲情的更为普遍的人类情感对人的道德实践活动进行了说明、论证,以“辞让之心,义也”的命题,说明作为道德准则的“义”乃是直根于人的“辞让之心”中,它是内在而不是外在的,这时他才在理论上真正对“义外”说作出有力批驳,同时使先秦儒学理论发展到一个新的阶段。除以上两个问题外,孟子还与告子就人性善恶问题进行了讨论,在所有的讨论中,惟有这个问题孟子的论述是少有错误而最为精当的:
告子曰:“性如杞柳也,义犹桮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也?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桮棬,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
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东西也。”孟子曰:“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
告子主张性无善无恶说,便举出两个比喻,用杞柳作成桮棬,没有固定的本质,说明人性也和杞柳一样,取决于后天的加工,不存在先天的品质;又以水流无分东西,没有固定方向,说明人性如水,在于后天的引导,没有先天的善性。而孟子则针锋相对,指出制作桮棬只能顺从杞柳的本性,而不能戕害杞柳的本性,由此类推,仁义也是顺从人性而来,而不能看作是对本性的强制。同样,水确实无分东西,然而能不分高下吗?人之性善就象水流向下,是其本性所然;而人为不善则象水流向上,是环境和外力的结果,并非出自本性。孟子的这段论述十分精彩,说明他此时已相信性善,并从性善的立场对告子的无善无恶论提出反驳。那么,这是否意味着此时孟子的“四端”说已经形成了呢?恐怕不能。因为性善与“四端”说虽然存在联系,但二者并不是一回事。性善是人们对人性的一种看法,它的来源甚早,如有些学者指出的,孔子提出仁,把它看作人的内在规定,实际已蕴涵了性善的萌芽,而“四端”说则是孟子对性善作出的具体解释和说明,是孟子独创的理论。就孟子来说,他主张性善可以会很早,也相对容易,而对性善作理论说明则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所以,不能因为孟子主张性善就认为“四端”说已经形成,就象不能因为孟子反对“义外”就认为孟子在理论上已经解决了“义外”的问题一样。从这一点看,孟子的性善论实际也有一个形成、发展的过程,终归孟子在这里只是对性善作了一种外在的类比,并没有作出正面的论述。而这种类比论证的最后结果只能是谁也说服不了谁,这场辩论也只好不了了之,宣告结束。
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知道,在与告子辩论时,孟子虽然在仁义论、人性论等问题上已形成了自己的看法,如,反对“义外”,主张“性善”等等,但作为他思想核心的“四端”说可能此时尚未形成。《孟子》“公都子曰”一章在记录孟子的“四端”说时虽然提到告子,但也有可能是事后的总结概括,尚不能作为“四端”说此时已经形成的证明。所以,我们以前可能对《孟子》“告子”一章理解有误,并非孟子用“四端”说对告子进行了批驳,相反,可能是与告子的辩论促使孟子“四端”说的形成。前者是因,后者是果,而不是相反。
[i]张秉楠:《稷下钩沉》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289页。
[ii]郭沫若:《十批判书·稷下黄老学派的批判》群益出版社1946年版,第142页。
[iii]庞朴:《告子小探》,《文史》第一辑。
[iv]有关孟子《年谱》,较早的有元代程复心的《孟子(轲)年谱》,较著名的则有阎若璩《孟子生卒年月考》、周广业《孟子四考》、狄子奇《孟子编年》、崔述《孟子事实考》及近人钱穆《先秦诸子系年》、罗根泽《孟子传论》等。
[v]此说最早由元代程复心《孟子年谱》提出,孟子生卒另有几种说法,大致有十年出入,但与我们这里的讨论影响不大,故不一一列出。
[vi]参见郭沫若《青铜时代·宋鈃尹文遗著考》、《十批判书·名辩思潮批判》,钱穆《先秦诸子系年考辩·孟子弟子统考》,庞朴《告子小探》,其中以庞朴考辩最为详尽。
[vii]赵歧在《孟子注》中说告子“兼治儒墨之道”,当亦指此而言,但他认为告子为孟子弟子,则有误。显然他未曾对告子详加考订,只是想其当然。
[viii]钱穆认为墨子生于公元前480年,卒于前390年,与孙诒让出入较大,但其考订告子生卒为公元前420年——前350年,与此基本相同。
[ix]钱穆《孟子在齐威王时先已游秦考》,《先秦诸子系年》第314—317页。
[x]《孟子·尽心上》“齐宣王欲短丧”,则孟子到齐国时,齐宣王即位不久,故孟子这次到齐国的时间分歧较少。参见狄子奇《孟子年谱》,钱穆《先秦诸子系年·孟子自梁返齐考》。
[xi]孙以楷指出《孟子·告子上》“牛山之木尝美矣”的牛山位于齐国附近,以此推断孟子、告子的辩论是在齐国,但“牛山之木”一章是否即是与告子的谈话,尚不能肯定,故仍只能是推测。见其所作《稷下人物考辩》,《齐鲁学刊》1983,2。
[xii]关于“生之谓性”问题,参阅牟宗三《心体与性体》第1卷第197页,《孔子前性字之流行及生性二字之互用与不互用》。
[xiii]《郭店楚简》中《六德》、《语丛一》等均提到“仁内义外”,学者对此已有涉及,但更为深入的讨论尚有待进行。
(三)
如果说仅从孟子、告子的辩论中尚不足以判定“四端”说是否形成的话,那么,我们不妨再对孟子的游历作一番考察,看看他那著名的“四端”说到底是在什么时候形成的。《孟子》一书中容易确定时间的往往是孟子游说诸侯的各章,这些章节虽然不是直接讨论抽象的人性问题,但在孟子那里,人性论与仁政论存在着有机的联系,孟子提出“四端”说一个重要目的就是要为他宣扬仁政寻找理论根据,所以孟子在游说诸侯中是否涉及到有关“四端”的内容,便是判定“四端”说形成的一个重要根据。
孟子的生平,前人多有考证,潭贞默《孟子编年略》云:“孟子四十以前,讲学设教;六十以后,归老著书。其传食诸侯当在四十以外。”是符合事实的,得到学者的认可。四十岁以前,孟子主要在邹鲁一带活动。《孟子·梁惠王下》:“邹与鲁哄”一章可能是记载中孟子最早的活动了。周广业《孟子四考》说:“孟子之仕,自邹始也。时方隐居乐道,……会与鲁哄,有司多死者,公问如何而可?孟子以仁政勉之。”是正确的。根据这章的记载,邹国与鲁国发生争斗,邹国的长官(有司)被打死三十多人,而邹国的百姓却在一旁观看,不去救助。邹穆公便向孟子请教,该如何处置这些人。孟子对邹穆公分析说,邹国的长官缺乏仁爱之心,对百姓的死活不闻不问,这完全是他们咎由自取,于是他劝邹穆公“行仁政”。贾谊《新书》中记载邹穆公行仁政的故事,可能就是受到孟子的影响。孟子这里提出了仁政的思想,但对如何施行仁政却没有具体说明,前人往往根据孟子“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公孙丑上》)的言论,以为孟子的“四端”说与仁政说是同时形成的,二者是一个有机整体。实际情况是,孟子的仁政说形成在前,“四端”说形成在后,二者是一种先后的关系。出现这种情况并不奇怪,虽然仁政说到孟子这里才发展到一个高峰,但“爱民”、“保民”的思想却由来已久,而“四端”说作为探讨“爱民”、“保民”的内在心理基础和依据,则是孟子宣扬仁政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形成的,二者存在时间上的先后十分自然。
孟子在邹国时还曾到过鲁国的平陆[i],见大夫孔距心,对其宣扬自己的仁政学说。《公孙丑下》记录了这次会面:
孟子之平陆,谓其大夫曰:“子之持戟之士,一日而三失伍,则去之否乎?”曰:“不待三。”“然则子之失伍也亦多矣。凶年饥岁,子之民,老羸转於沟壑,壮者散而之四方者,几千人矣。”曰:“此非距心之所得为也。”曰:“今有受人之牛羊而为之牧之者,则必为之求牧与刍矣。求牧与刍而不得,则反诸其人乎?抑亦立而视其死与?”曰:“此则距心之罪也。”
孟子在这里连续用了两个类比推理,指责孔距心不行仁政的过错。一个是用某个战士一天三次失职类推孔距心不行仁政使百姓“转于沟壑”、“散而之四方”,同样是失职;当孔距心为自己辩解,孟子又以替人放牧为例,说明既然受人之命,就应该尽心尽职,否则就是自己的过错了。孟子游历的早期,往往用这种类推方式说明推行仁政的必要,这与他后来把仁政看作是不忍人之心、恻隐之心的外在表现是不同的,前者是一种外在的逻辑类比,意在用相关而特殊的事件说明推行仁政的必要,而后者是一种心理分析,强调的是仁政的可能性和内在根据,这种论证方式的差别可能不是偶然的,而应当是孟子思想发展、走向成熟的一种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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